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任职责

 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任职责


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任负责主持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的全面工作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起草本年度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工作计划和总结,起草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负责对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、洽谈、申报和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起草和签约手续的办理等工作。
四、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考察、谈判以及校企合作协议的起草工作。
五、负责各类来访团的接待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各类出访事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院重大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。
八、负责国内外专家的聘请、管理和评估工作。
九、负责对外交流学生和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监督检查中外合作办学、校企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。
十一、负责处理合作办学、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。
十二、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